各学院(部):
现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1,项目分类、申报要求、资助额度等见教育厅通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合理承诺预期成果、技术指标的数量和水平,以免影响结题。建议预期成果满足申报要求即可。
2.项目超期结题一年以上,会学校和项目负责人产生不利影响。无故超期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会被纳入个人科研信用体系,禁止申报校内、教育厅和限项推荐的各类项目,并在其余类型项目推荐、评审时予以体现。
3.结题时的所有成果,须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取得。
4.有关论文要求:须公开发表;须标注教育厅项目编号;英文文章须被检索,否则不予认可;一篇文章不得标注两个教育厅项目编号;文章须与研究内容相关。
5.著作须标注教育厅项目编号。
6.所有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时均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含研究生培养)。
7.一般专项、服务地方专项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须经学院推荐申报。项目到期后,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结题。项目超期1年以上,由学院负责兜底结题。同时,科技处将暂停办理学院涉及的所有教育厅科研项目业务,至项目结题后恢复。
重点项目由各平台推荐申报,列出推荐排序。超期不结题处理措施同上。
8.博士后申报,须有导师签字的知情同意及承诺书。
请仔细阅读以上条款,申报视为同意。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人登录账号、密码保持不变,初次申报人员向学院科研秘书索取登录账号。
所有类型项目均由教育厅组织最终评审并确定立项,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一)一般专项项目
(1)我校可申报自然专项项目17项。各学院实行限项推荐,指标数量由科技处发送至学院,有超期两年以上未结题自然专项项目(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学院,只能向学校推荐1项。学院按指标数量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和排序。
(2)申报人员填写系统,导出申报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供校内评审。校内评审结束后,评审通过项目申报人员按评审意见和科技处审核意见修改系统,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育厅。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评审,确定立项计划。
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和《西安科技大学2025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一般专项项目评选推荐办法》开展学院评审,按时报送本单位申报材料和评审结果。
申报人员务必在系统关闭前进行提交,未提交项目教育厅不视为有效申报。提交后材料需要修改的,在校内评审阶段,请自行修改线下导出文件,待学校评审结果明确后,科技处将在系统统一退回评审通过项目供修改。
(3)项目研究周期两年。
(4)预期成果:研究报告1份,高水平论文1篇,专利1项;或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其中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两种表述形式二选一填写。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申报人员填写系统(相关附件全部电子化后上传),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申请书正式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合作合同、资金配套证明、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专利为附件材料的必须项)”顺序装订成册。
(2)项目研究周期三年。
(3)预期成果要求:产业化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1份,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新技术或新工艺或新材料或新装备或新产品至少1项,高水平论文+新xx+其他成果(其他成果可为普通论文、专利、著作,填写时须明确具体类型和数量)≥5。
预期成果的最终表述形式,以如下所示为例: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其中高水平论文2篇),新技术1项,专利1项。
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要求按指南执行。
(4)技术指标:须填写具体的量化技术指标或参数。
(5)合同没有固定模板,内容包括双方分工、合作经费、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事项。
(三) 重点项目
(1)申报项目由平台推荐。申报人员填写系统(相关附件全部电子化后上传),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申请书正式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
(2)项目研究周期三年。
(3)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高水平论文+其他成果(其他成果可为普通论文、专利、著作,填写时须明确具体类型和数量)≥3。
预期成果的最终表述形式,以如下所示为例: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其中高水平论文2篇),专利1项。
(4)技术指标:须填写具体的量化技术指标或参数。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1)申报人员填写系统(相关附件全部电子化后上传),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申请书正式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
(2)项目研究周期三年。
(3)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高水平论文+其他成果(其他成果可为普通论文、专利、著作,填写时须明确具体类型和数量)≥4。其他成果可为普通论文、专利、著作。
预期成果的最终表述形式,以如下所示为例:研究报告1份,论文3篇(其中高水平论文2篇),专利1项。
(4)技术指标:须填写具体的量化技术指标或参数。
三、系统填写注意事项
1.模板不得自行删减或增加条目,没有内容的条目,下面写无。
2.各类别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须有参考文献。
3.先进性、创新点分开描述,前面加“先进性:”、“创新点:”字样。技术指标需有量化的具体参数指标。预期成果按统一的表述形式填写,然后对应填写预期成果下面的表格。如果填写了学生培养,需要在预期成果文字表述中对应填写学生培养类型和数量。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网络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5年8月23日12:00,请务必于此时间前进行系统提交。之后为校内评审、公示和系统审核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一般专项项目:8月24日16:00点前,各学院将本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11,盖学院章、院领导签字)和申报材料(系统导出,水印显示为非正式申报材料,不需要签字盖章,文件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学院命名,1个项目1个文件)电子版发送至xkdkjxm@126.com。
学校评审通过项目,按科技审核意见和评审会专家意见修改材料。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正式材料纸质版(系统导出,水印显示为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9月5日16:00点前报送至临潼校区骊山校园行政楼103。所有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白色封面,胶状成册,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学院、学院负责人印章和校印。
3.重点项目:8月24日16:00点前,各平台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2,盖平台章、平台负责人签字)发送至xkdkjxm@126.com。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正式申报材料(系统导出,水印显示为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9月5日16:00前送临潼校区骊山校园行政楼103。所有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白色封面,胶状成册,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平台印章、校印。
4.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正式申报材料(系统导出,水印显示为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9月5日16:00前送临潼校区骊山校园行政楼103。所有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白色封面,胶状成册,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学院和学院负责人印章、校印。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科技处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