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按照《陕西省专利奖励办法》(陕知发〔2025〕10 号),陕西省专利奖表彰周期为三年,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三个授奖等次,表彰名额不超过100项,从申报的专利项目中产生,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不超过授奖总数的10%。
二、参评条件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二)参评专利。
1.2024年12月31日前(含)已获授权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主,含已解密国防专利)。
2.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5.专利技术及产品符合国家和陕西省产业及环保政策。
6.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可优先申报。
7.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陕西省专利奖的专利不再参加本次省专利奖评选。
8.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9.医药、农药、疫苗等项目,须获得国家有关许可批准:
(1)医药项目要求获得新药证书或三期临床批件,原料药要求获得生产批件。申报(实施)单位须通过GMP认证,且具有药品生产资质。
(2)农药项目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农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申报(实施)单位须是国家定点农药企业且具有生产资质。
(3)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要求获得国家批准,并且具有安全性评价结论。
三、参评渠道
陕西省专利奖参评项目采取组织推荐和自主推荐方式申报。下列为具备推荐及自荐的单位及个人:
1.院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专利项目。推荐项目直接报省评选表彰办。
2.省级有关部门推荐。(推荐项目分配表见附件2)。
3.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推荐项目分配表见附件2)。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国家试点高校不超过2项,由省教育厅统一汇总报送。
5.同一央企在陕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6.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组织推荐10项,由所在市局统一汇总报送。
7.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专利参评,由所在地市局统一汇总报送。
8.省级各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各协会项目不超过1项。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名额
1.省教育厅推荐采取限额推荐。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 家“双一流”培育高校每校可申报不超过 2 项,其他高校可申报不超过1项。
2.因教育厅推荐名额有限,大家可积极争取院士推荐、省级有关部门推荐、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省级各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等渠道推荐。
3.拟从省教育厅推荐参评的专利,同一专利不得再通过其他 推荐渠道重复推荐,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二)报送材料清单
1.推荐函1份。
2. 项目资料一式 3 份。包含:①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 1,WORD 或 WPS 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 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 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 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文档,大小不超过 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申报书按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不同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三)报送要求
1. 填写《2025 年陕西省专利奖推荐项目清单》,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出具推荐函报送省教育厅。
2. 从省教育厅推荐参评的材料(电子版 PDF、Word 版 和纸质版)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前报送至科技处, 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高争
联系电话:83858201
电子邮箱:366788077@qq.com。
附件:
1. 陕西省专利奖推荐/自荐函(含推荐项目清单)
2. 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
3. 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专利项目)
4. 推荐项目分配表
科技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