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实施《关于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若干措施》,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拓面提质增效,省科技厅上线“先使用后付费”平台并常态化征集发布科技成果。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上线“先使用后付费”平台并常态化征集发布科技成果的通知》(陕科政函〔2024〕627号)文件要求,学校征集发布相关科技成果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布成果。各学院根据盘点存量科技成果,组织成果完成人将相关适宜成果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发布(操作手册见附件),积极与企业对接,按照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约定许可费,协助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
二、主动承接转化。省科技厅将支持各中小微企业主动承接“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技术匹配和成果搜索,积极与成果完成人对接联系,签订“先使用后付费”技术许可合同,加速实施转化。
三、给予双向补助。省科技厅对于成功对接、并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将根据《陕西省推行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工作指引》(陕科办〔2023〕62号)相关规定给予学校许可补助,给予中小微企业承接补贴。
四、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实施,加强服务保障,及时通知转发相关成果完成人,帮助引导进行成果信息填报(确保成果信息真实、非密、无所有权纠纷)。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高 争 赵玉龙
联系电话:83858201 83858219
附件:
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系统“先使用后付费”模块操作手册
科技处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