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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煤炭学会第十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2-06 10:34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学会《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开展相关申报的推荐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围绕“四个面向”,重点支持积极投身煤炭开发与利用领域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从事煤炭安全高效开采、煤矿智能化、煤炭清洁高效加工利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投身于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来自煤炭企业一线、科研院所以及高等院校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199211日后出生(含),女性可适当放宽至199011日后出生(含);

(二)中国煤炭学会个人会员;

(三)煤炭行业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的科技工作者;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六)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孙越崎青年科技奖往届入选者,煤炭青年科技奖往届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三、推荐渠道和申报要求

推荐渠道分为机构推荐和专家推荐。

(一)机构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学会可推荐2名;

2.学会各分支机构可推荐2名;

3.学会单位会员推荐1名、理事单位及以上可推荐2名。

(二)专家推荐:

1.院士可单独推荐1名;

2.学会常务理事或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省级煤炭学会秘书长及以上专家每3人可联合推荐1名(每位专家仅限推荐1人)。

各申报人需签署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由单位出具资格审查意见;需要配备至少3位同行专家担任其托举导师,导师需具备正高级职称。

四、材料报送

(一)请申报人于20241211日前,将申请人信息表(附件1)、托举导师意见(附件2)签字盖章原件各1份报送至骊山校园办公楼103室(此材料单面打印,务必不要装订);

(二)附件1、附件2、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证明材料PDF版(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需有目录且整理为一个文件)电子版发至邮箱366788077@qq.com,邮件标题以“中国煤炭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姓名”命名;

(三)申报人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提交。

联系人:高争 联系电话:83858201


附件:

1. 中国煤炭学会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

2. 托举导师意见

3. 中国煤炭学会第十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4-2026年度)项目信息汇总表


 科技处

 2024126


附件【附件1:中国煤炭学会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托举导师意见.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项目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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