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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09-23 15:39  



各相关单位: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24年度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采取先网络审核方式结题。

1.登录系统。结题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

2.填写材料。网上填写要求如下:研究报告的信息请输入在“国内外大会报告(研究报告)”中、会议论文信息请输入在国内外期刊栏目中。结题系统中需在“结题文档”中上传项目研究报告。本次结题教育厅采取网络审核方式,责任书、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论著、奖励、专利、应用证明等所有附件都要上传到系统中。所有上传文档须正确命名,以便审核查对。

3.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育厅审核。

4.注意事项:

①没有责任书(模板见附件1)的老师,前往科技处补办。特别注意,任务书填写须与项目申报时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经费使用计划安排栏不用填写。

②在系统填写结题信息时,研究成果需满足责任书要求,完成人员须与责任书完全一致。

③有关论文成果要求。须公开发表;须标注教育厅项目编号;英文文章须附检索证明,否则不算公开发表;纸质材料中检索证明数量,需与系统中填写的检索收录数量一致;一篇文章标注两个教育厅项目编号的文章,为重点检查对象,一篇文章只能作为一个教育厅项目结题的支撑材料(一个项目结题用过后,不再作为另一个项目结题支撑材料,系统可查);文章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相关性不大的文章,请负责人提供相关性说明。

④研究报告(自然类)不少于10000字。纸质材料中的研究报告须与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研究报告完全一致。

⑤专利数量统计时,一项专利只能统一个状态。已授权的,只计入授权,不计入申报;已申报,未授权的,只计入申报。严禁将一项专利同时统计到申报和授权数量中。

⑥预期成果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按照教育厅最新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或为已授权专利(1个专利只能对应1项成果,且此专利不能和预期成果中的专利共用)或为应用证明。

二、重点类项目(除自然专项和人文专项外,其余项目均为重点项目,含产业化培育项目、协同创新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等)

  重点类项目采取会议验收形式。

1.负责人登录项目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填写网上结题信息,并上传所有纸质材料(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文件。待教育厅审核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①验收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单独装订。

②验收证书单页打印一式一份,单独装订。

③附件材料,根据验收申请书中第四部分内容及排列顺序,将验收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单独装订。项目合同书为复印件;研究工作报告,格式自拟,详细阐述研究过程,结论,意义等内容;技术总结报告,格式自拟,包括立题依据、目的意义,国内外同类研究现状及比较,主要研究工作内容,创新点,推广应用情况及应用前景等内容经费决算报告,须加盖财务部门公章;论文须标注项目编号,附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和检索证明。

2.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学校与教育厅商定验收会议事宜;

3.项目负责人准备验收答辩讲稿和演示PPT,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产业化项目)应尽量提供成果实物或实况演示视频。

4.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厅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验收会议。

三、系统填写时间

   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请于9月30日12:00点前完成系统提交。重点项目请于10月20日完成系统提交。

   自然类需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3。2022年立项的重点项目,可选择明年结题。

四、超期未结题项目处理措施

结题率是教育厅核算学校下年度立项数量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核算各单位年度立项指标的主要依据。

请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和清理工作。


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吕  涛   联系电话:83858203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宋振宇   联系电话:83858206



科技处

2024923

 

附件【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doc已下载
附件【需结题教育厅项目清单-自然类.xls已下载
附件【教育厅重点项目验收材料模板.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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