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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2-06 16:28  

各单位: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原则上获得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可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择优推荐。

二、成果类型和奖励设置

成果类型为: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资格和申报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以上文件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申报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教师传达文件精神,按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组织对拟申报成果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打磨。

(二)请各单位严格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审核重点是: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请申报人按照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进行填报。学校将在申报结束后,经评审、公示后,择优推荐上报。

(四)请个申报人于2022年12月27日17:00前将正式《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excel 版),成果申报评审表(word版)、成果支撑材料(pdf版)、获奖证书(pdf版)分别命名打包后以“奖项类别+申报人+成果名”命名压缩包,以上材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另请将评审表、成果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等评审材料合为一个pdf以便打印作为评审材料,一并发送。对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须做脱敏处理。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五)教育部于2023年2月1日起启动网上申报,请最终确定推荐上报的申报项目按照相关要求于2023年2月5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省教育厅将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要求见教育部申报通知。网上申报内容务必与纸质版保持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联系人:宋振宇

电话:13474466618

箱:303257526@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西安科技大学南院



科技处

2022年12月6日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已下载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xlsx已下载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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