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省教育厅2022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按照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与项目类别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 项目类别
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1)一般专项项目:分自然科学(申请额度2万元)和人文社会科学(申请额度1万元)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请额度10 万元):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本年度省教育厅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院设立“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若干,申报指南见附件1。
(3)重点项目: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和基础研究院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请额度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额度2万元),每个平台最多申报5项,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本年度增设基础研究院项目,委托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基础研究院项目具体申报事宜待教育厅另行通知。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每个团队申请额度总计5万元):每个团队限报1项,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七)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申报程序
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人登录账号、密码保持不变,初次申报人员向学院科研秘书索取登录账号、密码。
所有类型项目均由教育厅组织最终评审并确定立项,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一)一般专项项目
(1)申报人员填写系统,导出申报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供校内评审。校内评审结束后,评审通过项目申报人员按评审意见和科技处审核意见修改系统,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育厅。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评审,确定立项计划。
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和《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一般专项项目评选推荐办法》开展学院评审并按时报送本单位申报材料和评审结果。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指标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和排序。
申报人员务必在系统关系前进行提交,未提交项目教育厅不视为有效申报。提交后材料需要修改的,在校内评审阶段,请自行修改线下导出文件,待学校评审结果明确后,科技处将在系统统一退回评审通过项目供修改。
(2) 项目研究期限:2022年1月—2023年12月。
(3) 预期成果:研究报告1份,高水平论文≥1篇,高水平论文+其他成果≥2。以上为统一表述形式,不建议自行改动!其他成果可为论文、专利、著作。
(4)技术指标:须填写具体的量化技术指标。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申报人员填写系统(相关附件全部电子化后上传),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申请书正式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企业合作合同、资金配套证明、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2)项目研究期限:2022年1月—2024年12月。
(3)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高水平论文≥1篇,高水平论文+其他成果≥5。以上为统一表述形式,不建议自行改动!其他成果可为论文、专利、著作。1部著作可视作2篇论文。
教育厅-中电建西北院联合项目成果要求按指南执行。
(4)技术指标:须填写具体的量化技术指标或参数。
(三) 重点科研项目
(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仅限“西部矿井智能通风与瓦斯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申报)
① 申报人员填写系统(相关附件全部电子化后上传),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申请书正式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4)”顺序装订成册。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计划。
② 项目研究期限:2022年1月—2024年12月。
③ 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高水平论文≥1篇,高水平论文+其他成果≥5。以上为统一表述形式,不建议自行改动!其他成果可为论文、专利、著作。1部著作可视作2篇论文。
④ 技术指标:须填写具体的量化技术指标或参数。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团队填写系统,每个团队限报1项,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申请书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
四、系统填写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和工作进度安排页的开始日期为2022年1月1日,结束日期为研究周期最后一年的12月31日。
2.先进性、创新点分开描述,前面加“先进性:”、“创新点:”字样。技术指标及预期成果分开描述,前面加“技术指标:”、“预期成果:”字样。技术指标需有量化的具体指标。预期成果按统一的表述形式填写,不建议自行改动。然后对应填写预期成果下面的表格。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在结题时的证明材料为专利,咨询报告须被政府部门采纳,请慎重选择!
3.一般专项项目没有预算,其它类型项目按要求填报预算,管理费按申报经费的4%计算。
五、其他事项
1.合理承诺预期成果、技术指标的数量和水平,以免影响结题。
2.项目超期结题一年以上,会学校和项目负责人产生不利影响。无故超期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会被纳入个人科研信用体系,禁止申报校内、教育厅和限项推荐的各类项目,并在其余类型项目推荐、评审时予以体现。
3.结题时的所有成果,须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取得。
4.有关论文要求:须公开发表;须标注教育厅项目编号;英文文章须被检索,否则不予认可;一篇文章不得标注两个教育厅项目编号;文章须与研究内容相关。
5.著作须标注教育厅项目编号。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2年5月5日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逾期教育厅将不予受理。务必于系统关闭前进行提交。
(二)一般专项项目:4月26日16:00点前,各学院将本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5,盖学院章、院领导签字)和申报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学校评审通过项目的正式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项目:5月6日16:00点前,项目负责人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所有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白色封面,胶状成册。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自然类项目联系人:吕涛 联系电话:83858203
社科类项目联系人:宋振宇 联系电话:83858206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联系人:曹悦 联系电话:83858205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科技处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