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推荐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矿安陕〔2022〕7号)精神,为顺应职能转变和监察执法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在矿山安全监察、事故调查、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作用,保证矿山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进一步提升陕西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水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决定在原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的基础上进行扩大调整。现就我校推荐申报矿山安全生产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的主要任务
参与全省矿山安全生产重要工作的专题调研,为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全省安全生产专项监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出建议;参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矿山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科普工作等。
二、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矿山安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声誉,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工作。
(三)具有相关专业中高级技术职称。
(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采矿工程、地测防治水、瓦斯与通风、粉尘与火灾防治、矿压与防冲、机电运输与自动化、露天采煤与岩土边坡、监测监控与智能化信息化、安全管理应急救援、金属非金属矿山、非煤露天矿山、尾矿库和非煤矿山安全综合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六)能够按照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任务,并严格遵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安全生产专家有关管理规定。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送要求
请相关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申报人填写《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于3月25日17: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227019@qq.com。
联系人:曹悦 肖鹏
联系电话:83858205 83858216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