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及项目指南已经发布。在我校已发布的申报通知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我校申报组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1日前,各学院组织开展基金申报指导、申请书写作指导和评审反馈,并确保全部申报教师完成初稿写作;
3月10日前,各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评审指导,协助教师完成形式自查、申请书质量提升和初稿在线填报工作。
3月15日前,学校协同学院组织形式审查并反馈意见,教师根据形审意见完善申请书,并继续修改提升申请书质量。
3月19日前,申请人继续修改提升申请书质量,最终确认无误后,在系统内点提交,学校审核统计拟报送基金委。
二、工作要求
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组织期间,积极鼓励、全面引导教师投入基础研究当中,切实领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个体及整体发展的引领作用,激发教师内力驱动,悉心给与帮助和指导,禁止强制申报等一刀切做法。
同时,应按照学校整体时间部署,确保申报组织工作进度,按时提醒申请人工作节点,未能按时提交的项目一律不予推荐上报。
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国家基金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电话:83858203
科技处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