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科协创函会字〔2021〕30号)有关要求,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和《中国煤炭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通过学会分支机构、省级煤炭学会、理事会员单位以及专家实名等多种渠道推荐,经过资格审查、盲评,于2022年1月24日,中国煤炭学会召开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1-2023年度(第七届)项目被托举人遴选评审会,评选出我校赵婧昱(煤火灾害防治)为中国煤炭学会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之一。
现按中国煤炭学会要求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月24日-1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技处提出,不接受匿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