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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省部级科研基地日常管理工作,总结梳理我校科研基地建设进展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基地管理要求,现请报送省部级科研基地2020年度建设报告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对象
2020年前我校获批牵头建设的省部级科研基地,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基地名称 |
主管部门 |
负责人 |
学院 |
1 |
西部矿井开采及灾害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教育部 |
伍永平 |
能源学院 |
2 |
西部煤矿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教育部 |
邓军 |
安全学院 |
3 |
陕西省岩层控制重点实验室 |
陕西省科技厅 |
伍永平 |
能源学院 |
4 |
陕西省煤火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 |
陕西省科技厅 |
邓军 |
安全学院 |
5 |
陕西省矿山机电装备智能监测重点实验室 |
陕西省科技厅 |
马宏伟 |
机械学院 |
6 |
陕西省煤炭绿色开发地质保障重点实验室 |
陕西省科技厅 |
王双明 |
地环学院 |
7 |
陕西省硅镁碳微纳米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陕西省科技厅 |
王晓刚 |
材料学院 |
8 |
陕西省工业过程安全与应急救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陕西省科技厅 |
邓军 |
安全学院 |
9 |
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能源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 |
陕西省教育厅 |
邹绍辉 |
管理学院 |
10 |
煤炭行业工程研究中心——煤火灾害防治工程研究中心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邓军 |
安全学院 |
11 |
煤炭行业工程研究中心——西部矿井瓦斯智能抽采工程研究中心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李树刚 |
安全学院 |
12 |
西安市岩土与地下工程重点实验室 |
西安市科技局 |
任建喜 |
建工学院 |
13 |
西安市城市公共安全与消防救援重点实验室 |
西安市科技局 |
邓军 |
安全学院 |
二、 报送要求
1.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附件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煤炭行业工程研究中心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省部级工程中心年度报告》(附件2);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年度报告》(附件3)。请各省部级科研基地认真填报年度报告和年度计划,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年度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经基地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1020437@qq.com。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科研基地将暂缓划拨2021年基地运行费。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曹悦
联系电话:83858205
附件:
1.《西安科技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
2.《西安科技大学省部级工程中心年度报告》
3.《西安科技大学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年度报告》
科技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