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1〕55号)文件要求,2021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由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可提名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一)专家提名
详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单位提名
我校申报项目可通过《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中所列的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进行提名。
(三)提名等级
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提名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项目正式提交后,提名等级建议不得变更。
提名项目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种情况。评审专家严格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四)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提名手册中明确的有关要求外,还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9年3月31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19年3月31日)。
2.省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4.2020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完成人(前三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出现。
9.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19年3月31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涉及国防军工、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得提名。
(五)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的按专家提名要求进行。专家申请提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17时。
2.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按要求在申报单位和提名单位进行两级公示。所有完成单位均需要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交提名单位进行公示。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应用证明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合订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不限。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可于2021年4月19日起凭提名号登录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登录路径: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kjt.shaanxi.gov.cn)——点击网上申报栏“科学技术奖励”按钮——凭提名号登录填写。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陕西省要求纸质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科普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提名号的取得
提名号由提名单位分配,一个项目一个提名号(不同奖种,提名号不同)。各提名项目(人)可自行联系具有提名权的单位。通过教育厅提名的请尽快与科技处联系。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报2021年省奖的请提前联系科技处,以免影响公函的起草,导致提名失败。
2.网上系统填写材料前应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3.各提名项目请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公示材料(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494758270@qq.com。
4.按提名单位时间要求进行系统提交和纸质材料提交。
5.请各申报项目(人员)及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共同做好2021年陕西省奖提名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薛力猛 赵渭泳 刘畅
联系电话:83858201
附件:
1.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3.公示信息模板
4.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