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0年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2020年度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清单”(附件1)中,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并提交《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份)。
二、结项工作
1.“2020年度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结项清单”(附件3)中,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附件4),并按照“总结报告、项目责任书(复印件)、研究报告、附件材料(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全文)”顺序装订成册(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份)。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理结项手续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5),办理项目延期手续。延期申请可办理一次,延期时间为12个月。
3.对逾期未办理结项手续的,以及延期12个月后仍未办理结题手续的,科技处将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项目负责人纳入学校科研诚信评价记录。
三、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准备中期检查或结项材料,按要求打印、装订,按时上交所在学院(部)。
2.各学院(部)填报“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和“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
3.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振宇 联系电话:83858206
附件:(请从科技处网页下载)
1.2020年度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清单
2.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2020年度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结项清单
4.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5.《项目延期申请书》
6.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7.校哲社繁荣发展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