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 号)文件,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已经开始提名,现奖我校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
我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陕西省教育厅统一提名。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请通过单位提名2020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老师联系科技处索取账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1日起工作日8:00—17:00)。
专家提名的项目请联系提名专家。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材料报送
1.提名公示材料: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按要求整理好的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到494758270@qq.com. 学校按要求进行公示。
2.电子版材料通过系统直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7:00。
3.纸质材料:2020年6月30日之前交科技处。包括:1)提名函1份(学校出),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2)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3)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选填)。
联系人:薛力猛 赵渭泳 刘畅
联系电话:83858201
地点:临潼校区骊山校园办公楼103
附件:(请到科技处网站下载)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5.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6.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7. 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