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0年度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类别
我校可申报的项目类别为申报指南(附件1)中应用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计划中的应用技术研发储备工程项目。
二、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领域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属于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
2.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技术、环保政策,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明晰。
3.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能形成相关知识产权,有较好的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前景。
4.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需出具承诺函。同时要对自筹资金来源,包括已获得中省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引进落地配套、基金(专项)、项目申报、立项支持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5.往年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
三、其它事项
1.报送材料要求:将应用技术研发类申报书(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4)、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A4纸正反面打印,按顺序简装成册,一式五份,于2020年6月25—26日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2.所有资料须提供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吕涛 联系电话:83858203
科技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