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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专项项目秋季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9-09-06 16:49  

 

各相关单位: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秋季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结题要求

1.需结题的项目范围:凡是研究时间到期的均需办理结题,研究期限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

2.材料审核程序:采取网络审核,实行“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二级单位科研管理工作人员审核、学校科技处管理人员审核”三级管理模式。

3.结题验收依据:教育厅下达的《项目责任书》。

二、结题材料填报与审核要求

1.登录系统。结题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输入负责人的账号、密码后即可登录(账号、密码与申报时相同)。

2.填写材料。网上填写要求如下:研究报告的信息请输入在“国内外大会报告(研究报告)”中、会议论文信息请输入在国内外期刊栏目中。结题系统中需在“结题文档”中上传项目研究报告。论文、论著、奖励等其他附件不需要从系统中上传。详细流程参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使用前相关说明”(附件2

3.学院(部)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后及时告知科研秘书予以审核,院(部)科研秘书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申请务必及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网上结题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审核通过即可下载自动生成的总结报告并打印。

4.学校审核。结题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纸质材料与网上结题信息对照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学校提交至陕西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没有责任书的老师,前往科技处补办。模板见科研管理群文件。特别注意,任务书填写须与项目申报时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

2、在系统填写结题信息时,研究成果需满足责任书要求,完成人员须与责任书完全一致。

3、有关论文成果要求。①须公开发表。②须标注教育厅项目编号。③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须有一篇核心及以上级别文章。④英文文章须附检索证明,否则不算公开发表。⑤纸质材料中检索证明数量,需与系统中填写的检索收录数量一致。⑥通讯作者不算第一作者。⑦一篇文章标注两个教育厅项目编号的文章,为重点检查对象,一篇文章只能作为一个教育厅项目结题的支撑材料(一个项目结题用过后,不再作为另一个项目结题支撑材料,系统可查出来)。⑧文章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相关性不大的文章,请负责人提供相关性说明。

4、研究报告(自然类)不少于10000字。纸质材料中的研究报告须与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研究报告完全一致。

5、专利数量统计时,一项专利只能统一个状态。已授权的,只计入授权,不计入申报;已申报,未授权的,只计入申报。严禁将一项专利同时统计到申报和授权数量中。

四、超期未结题项目处理措施

1、结题率是教育厅核算学校下年度立项数量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核算各单位年度立项指标的主要依据。

2、超期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校内项目和限项推荐的各类项目。项目超期一年以上,不再作为负责人的科研业绩认定,至结题为止。

五、结题材料受理

结题验收材料采取集中受理方式收取,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按时报送结题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要求:按照“总结报告、项目立项责任书(复印件)、研究报告、相关附件(复印件)”的顺序装订一式一份,另将总结报告和项目立项责任书(复印件)装订一式两份。所有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简装(必须装订,不得使用夹子或文件夹)。

报送时间:2019923-924

材料报送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102103

人文社科专项联系人:李彩虹

联系电话:83858206

自然科学专项联系人:吕涛

联系电话:83858203

附件:(科研管理系统下载)

1. 2019年度秋季结题项目清单

2.陕西省教育厅结题流程说明    

科技处

2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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