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校工作的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参评方式
网上注册申报,提交纸质成果参评。
四、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果,均可申报:
1.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编著、译著、论文、工具书、志书、研究(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成果;
3.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发表在境外出版物上的成果;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不得参评: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等;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4.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五、申报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3.非第一作者申报的,需提供第一作者的授权书(按系统提示下载填写)。
六、申报流程
所有成果申报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个人信息——校科技处审核通过——申报人网上填报成果信息——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导出申报表——打印申报表及准备好的附件材料——校科技处审核申报纸质材料——审核无误后,装订并最终提交。
七、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简称《申报表》)(系统中导出打印),申报成果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书稿2份(不再退回);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件1份(不再退回),境外期刊如无原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附件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调研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原件2份。
3.学术译著须附原著;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外文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4.每项申报成果须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调研报告类成果的完成时间以所依托项目的结项时间(即结项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且采纳证明的时间须符合成果范围要求。
5.申报成果及附件材料均须提供2套,其中1套须作匿名处理。成果原件单独,《申报表》和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A4纸双面印制),附件材料需按统一规定模板制作附件材料封皮与目录。论文类成果须将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的复印件附在附件材料中。
6.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匿名件要隐匿申报作者姓名、单位等能识别其身份的信息,需注意匿名处理的方式和技巧;网上填报要确保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文档(PDF或图片)整齐、清晰。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可退回。
八、申报受理
请成果申报者查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成果作者使用手册》、附件材料——著作类(论文类或调研报告类)(见附件1- 5)。本次报奖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即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成果申报作者网上注册和网上申报;
2.2019年7月11日-12日,校科技处审核申报成果网上填报信息;
3.2019年7月13日-14日,校科技处审核并接收申报成果纸质材料。
请成果申报者及时加入“西科大-社科成果奖申报(807681782)”QQ群,针对申报中的各种问题积极参与交流讨论,按时完成本次报奖的各环节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彩虹 电话:83858206
科技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