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启动了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遴选申报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此专项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与支持方式
1.支持内容: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化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支持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发及应用;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全面赋能。
2.支持方式:主要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
3.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4.同一项目不得向多部门申报,或向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5.申报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有前期研究基础。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2.申报方式:申报项目填写《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书》(见附件),A3纸正反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并于2019年4月24日(周三)前报送纸质申报书及相应电子版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科技处汇总审核后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遴选推荐。
联系人:李彩虹 电话:83858206
科技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