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推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中煤协会行调函〔2019〕10号)精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现组织推荐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有关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煤炭生产企业(煤矿)、建设(设计)单位、科研院校和煤矿设备制造及材料生产企业等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煤矿支护领域(科研、安全、生产、地质、支护装备制造和材料生产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其他服务于煤矿支护的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和技术专家。
(二)推荐名额。煤炭生产、建设、设备制造等大型企业总部不超过3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协会)、科研院校、煤矿及其他相关单位人;煤矿支护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有志于煤矿支护事业的个人,可以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荐。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相关学院通知有意申报的教师填写《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二)学校审查推荐。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统一报送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
三、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并将《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于2018年3月12日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曹悦
联系方式:83858205
邮箱:241020437@qq.com
附件:1.关于推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2.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科技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