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培育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培育基金)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1.结题项目范围:2017年立项及往年延期的项目(详见附件1)。
2.结题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不再向科技处报送纸质材料。结题材料包括总结报告(附件2)、责任书、研究报告和附件材料(论文、专利、获批项目立项文件和获奖证书等)。其中前三项为单独文件,附件材料为文件夹。文件命名要求:1总结报告;2责任书;3研究报告;4附件材料(论文1、论文2,专利1、专利3,立项文件,获奖证书)。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压缩文件命名要求: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还应填写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电子版交学院,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科技处。
3.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需办理项目延期手续。延期申请仅可办理一次,延期时间为12个月。已办理过延期的项目,本次应办理结题。
延期按照结题汇总表格式(附件3),填写汇总表,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科技处。
4.对于不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及超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职称评审和年终考核中工作量不予认定,取消校级纵向科研项目推荐资格,同时缩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标及其他竞争性推荐项目指标。
5.结题和延期申请通过“西安科技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keyan.xust.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进行办理。
结题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选择我的项目-校级项目,点击对应项目后面的结项按钮,在弹出页面的结项报告栏内上传结题材料压缩文件,之后点击保存。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结题操作流程
延期申请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选择我的项目-校级项目,点击对应项目后面的项目变更按钮,在弹出页面上,选择延期变更,填写延期变更至时间和变更原因,然后点击提交。操作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延期申请操作流程
6.对于因离职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结题工作,学院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申请取消该项目。
7.系统填报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7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吕涛
联系电话:83858203
科技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