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基金课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2.课题指南的基本定位是“以应用性、对策性、理论性研究为主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针对西安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政治、生态、党建、法学、文学、历史、哲学、教育、管理、新闻、旅游、文化、艺术等方面的重大课题,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领导小组确定了共116个课题指南。
3.提倡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联合申报,促进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特实行没有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姓名的活页评审制度。通过匿名活页评审后,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课题设计和评审组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和等级。
二、课题等级
申请课题等级分为资助项目(包括创新项目、攻关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资助项目分别按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进行经费预算。
三、申报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2018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指南》(简称《指南》)(附件1)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在汇总表中明确填写学科分类及指南题目,并只填一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2.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及前期成果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4.具有主持课题研究能力的中级职称人员,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方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5.成果突出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6.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7.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三、申报受理
1.本次项目市社会科学规划办继续实施限项申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学校科技处对审查通过的项目,结合下达指标和申报实际情况,进行择优推荐上报。
2.课题申报者须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指南题目,使用计算机认真填写《申请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均A3纸打印、中缝装订),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及电子版(文件夹以姓名命名,文件分别以姓名-申请书、姓名-论证活页命名)。
3.各相关单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填报《2018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并于2018年1月15日(周一)前报送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人文社会科学科 李彩虹 电话:85583052
科技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