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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7-10-10 19:45 管理员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716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智库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申报人登录账号、密码保持不变,初次申报人员向学院科研秘书索取登录账号、密码。所有推荐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专项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科技函[2017]43号)及《西安科技大学2018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专项评选推荐办法》(附件2)等,开展学院评审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指标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上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二)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科研平台限报1项。

为了提升高校服务政府决策咨询的能力,省教育厅将在2018年度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里单设一批智库研究项目。有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高校可申报2项,其他学校限报1项。项目申请者可结合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研究方向,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国家政策需求出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以量化数据为基础,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3.研究团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4.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已出版或已被采纳的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5.此类项目申报采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形式,网上填报。

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各学院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五)凡不符合《西安科技大学2018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专项评选推荐办法》所规定者,属无效申报,指标计算及分配不予计入。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2017102318:00,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1025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

(三)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71023日由个人报送至科技处;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71025日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项目申报完成后,各学院对申报情况、评审程序、项目审定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随同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同时报科技处;未报送申报工作总结的不受理项目申报。

(二)2018年度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等相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自然科学专项、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及重点研究计划项目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人文社会科学专项联系人:李彩虹   联系电话8558305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科技处  

20171010

附件【1.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2.西安科技大学2018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专项评选推荐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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