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陕科政发〔2013〕138号),为做好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二个类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我校可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应符合我校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推荐产生;推荐工作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要求及申报流程
本计划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归口限项推荐,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填写《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附件1)进行申报,并于4月18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应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2.申报人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我校申报人应由学校推荐,陕西省教育厅统一申报,且申报人不得同时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此计划。
3.经学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推荐上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吕涛 联系电话:85583767
科技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