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国家社科基金是体现高等学校人文学科建设水平和社科研究水平的重要标志。2017年度,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继续坚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深度交流、强化激励、增量提质”24字方针。通过加强组织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获批率。现将申报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为了确保申报工作进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申报准备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1.个人申报阶段(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30日):申报人根据国家社科基金历年立项情况和课题指南,分析当前国家重点热点焦点研究问题,结合个人学术科研特长,组建优势互补的科研团队,力求创新和亮点进行科学选题,凝练申报项目名称,明确项目申请类别、申请代码,细化项目研究内容,撰写基金项目申报书,并通过在项目组内开展交流研讨不断修改基金项目申报书。
2.学院评审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申报人提交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至学院(部)。学院(部)开展学科讲座、专家咨询、分组评审等多种形式活动,鼓励对外邀请校外专家,加强与同行专家的深度交流和研讨,指导申报人进一步修改基金项目申报书。
3.学校评审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5日):学校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申报通知公告,发布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项目申报人根据通知公告和课题指南微调项目申报材料。学校组织召开校级答辩评审会,现场反馈指导性意见或建议,指导申报人完善基金项目申报书。
4.学校推荐阶段(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2月22日):申报人提交完善的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学校再次组织召开校级推荐评审会,审查申报人对答辩评审会中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采纳情况,检验把关基金项目申报书质量,最终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名单。未入围推荐的项目可转为申请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二、时间要求
1.2016年11月30日前,申报人向学院(部)报送申报项目名称、申请类别、申请代码等信息,学院(部)登记汇总后将《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2.2016年12月15日前,申报人向学院(部)提交基金项目申报书第一稿。学院(部)评审工作结束后,将《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院(部)评审意见表》(附件2)和《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院(部)评审意见表汇总表》(附件3)报送科技处。项目申报人根据学院(部)评审意见或建议,修改基金项目申报书。
3.2017年1月5日前,申报人向学校提交基金项目申报书第二稿。根据学校发布的2017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结合校级评审会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修改基金项目申报书。
4.2017年2月22日前,申报人向学校提交基金项目申报书第三稿。学校组织召开审查推荐会议,择优确定推荐上报名单。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大力提升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项目获批率。
2.各学院(部)关于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建议性最低推荐申报数为:马克思主义学院5项、管理学院5项、人外学院5项、艺术学院3项、体育部2项。
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或教育学单列项目因不存在限项申报问题,积极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趁早准备、积极申报,申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科。
联系人:李彩虹 电话:85583052
科技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