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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煤炭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6-08 12:51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煤炭学会《中国煤炭学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煤炭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我校将开展本次青年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取得了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煤炭青年科技人员: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做出突出业绩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青年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悟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已取得会员证号的中国煤炭学会正式会员。如被推荐对象非学会会员须先行在中国煤炭学会网站登记注册。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年龄至45岁。

—曾获“全国煤炭青年科技奖”、“孙越崎青年科技奖”者不再接受申报。

三、支持措施

   1、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择优推荐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国青年科技奖、光华工程科技奖(青年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杰出工程师奖等。

   2、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学会,团体会员和理事单位要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3、学会组织入选对象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专业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的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四、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

   1、推荐以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单位推荐需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后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推荐。

  (2)个人推荐需由2位(本单位与外单位各1位)具有推荐资格的专家署名推荐。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或推荐个人审核盖章(签名)后报送中国煤炭学会秘书处,无盖章不具有评审资格。

   4、相关材料请于201678日前交科技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经学校评审后报送中国煤炭学会。中国煤炭学会将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结果将通过中国煤炭学会网站与“中国煤炭学会官方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布。

   5、正式申报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

  纸质材料:

  (1)全国煤炭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表一式两份,含个人申请表,单位或专家推荐表(2位专家均需有推荐表);

  (2)推荐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一份(详见推荐表说明)。

  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的电子版;

  (2)个人2寸免冠照片和工作照电子版(用于宣传)各一张;

  (3)“2016年煤炭青年科技奖人员信息表”(Excel格式,需网站下载);

  (4)申报人简要事迹材料,限500字。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版式装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回。相关推荐信息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煤炭学会网站(www.chinacs.org.cn)“资料下载”或在科技处网站查询下载。

联系人:薛力猛      电话:85583053

 

附件:(请到科技处网站下载)

1、中国煤炭学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煤炭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全国煤炭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表

3、中国煤炭学会开户银行和账号

 

 

 

 

科技处

201668 

附件【中国煤炭学会开户银行和账号.docx已下载
附件【中国煤炭学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煤炭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及杨校长批示.pdf已下载
附件【全国煤炭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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