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编制《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6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程序
1、各单位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协会科技发展部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编制《指导性计划》报会长办公室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
2、《指导性计划》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可根据项目技术水平和实施效果提出鉴定申请,并酌情推荐参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符合《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国家能源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十三五”科技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重点围绕理论基础、重点科技领域、共性关键性技术、科技创新示范工程等方向和内容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承担的本年度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立项的项目、企业横向科技合作项目、企业自筹资金科研项目均可申报。
3、申报项目格式、内容要符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6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要求。项目实施期限1~3年。
三、申报方式
申报课题组需填写《项目申请表》《个人汇总表》,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于5月27日与电子版一并交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029-85583767
附件:1、关于申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6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煤协会科技〔2016〕46号)
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6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
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6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 性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