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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陕西省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评选第八届陕西煤炭工业科技成果奖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陕煤协会发[2016]01号)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本届煤炭工业科技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时限
凡是在2014—2015年期间完成的科技成果和工作突出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参评内容:
1.煤炭工业技术发明;
2.推动煤炭工业技术进步的应用与开发成果;
3.实现煤炭工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企业转型发展的成果;
4.关于学科或专业发展的成果;
5.关于科技管理的成果;
6.科技调研成果;
7.在科研或科技创新的组织管理中成绩突出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独立完成的项目由单位组织申报;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3.个人项目,需有5名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其中3人为非本单位)的专家书面推荐后,由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提供申报项目证明;
4.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5.优秀科技工作者由所在单位申报。
四、申报科技成果奖需附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报告、专利证书
2.已获经济效益证明(有财务公章证明);
3.用尸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
4.科技成果推荐书及申报表;
科技成果推荐书一式3份(必须使用word文字处理程序制成电子版)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五、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简表:
优秀科技工作者简表一式3份(制成电子版)。
六、优秀科技工作者入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在科技创新与科学研究中有创新性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3.在生产建设中有重大技术创新,解决了行业中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转型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4.在推广和转化科技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
5.在科技创新的组织与管理中起到重大作用。
七、奖励等级和标准:
1.陕西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种;
2.特等奖项目:在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项目中依据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实用专利多少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大小,由评审委员确定1-2项。
3一等奖项目:应达到国际领先、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作用,经实践证明有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二等奖项目: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经实践证明有很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三等奖项目:有一定技术难度,对省内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有一定作用,实践证明有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奖励对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实行限额。其中,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三等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不超过4个。
八、评审机构和评审办法:
陕西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奖设立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陕西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1.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陈永昌一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樊西洋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
蔡选良一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朱周岐一陕西省煤炭工业协会执行副会长
张少春一陕西省煤炭学会理事长
办公室主任:宁新民
办公室副主任:雷奋喜、李志平、赵晋国、孙战勇
2.评审委员会:
主任:朱周岐
副主任:张少春
九、报送截至日期:
请于2016年6月20日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科技处。
联系人:薛力猛 赵渭泳
邮箱: 494758270@qq.com
电话:85583053
附件:关于评选第八届陕西煤炭工业科技成果奖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科技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