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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6-02-28 10:33 郑罡 

关单位:

   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高性能计算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应严格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申报项目应根据总体目标提出明确、可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2.项目负责人及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之一。同时,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其他要求详见专项指南。

   二、申报方式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项目申报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

   2.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3月9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进一步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一致。如果有新用户需要注册账号,请将个人的姓名、手机、固定电话、邮箱、职称、职务和身份证号码发送至单位联系人邮箱(23570017@qq.com),并与科技处电话联系。

   三、其他说明

   项目指南请查阅科技部网页通知附件。通知原文链接如下: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7号)

http://www.most.gov.cn/kjjh/xmsb/sbzj/201602/t20160215_124109.htm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

http://www.most.gov.cn/fggw/zfwj/zfwj2016/201602/t20160218_124156.htm

   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52号)

http://www.most.gov.cn/tztg/201602/t20160222_124187.ht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科技处

                                 201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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