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十二五”规划相关政策,我校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成果开展了申请资助工作,对强化教师的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数量,促进科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资助工作的推进,发现部分申报和授权成果与学校学科发展方向契合度不高,对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学科发展未起到应有的支撑。为进一步提高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量,强化成果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审查工作。
一、审查的目的
提高成果质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发展。
二、审查的内容
1.申请的成果是否符合现有的学科方向。
2.申请的成果是否直接支撑学科发展。
三、审查的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详见附件1)。尚未提交申请资料的,请于2016年1月12日前提交资料,过期未提交申报资助相关资料的,不列入审查名单,不办理资助相关手续。
四、审查的组织和要求
1.学院组织召开教授委员会专门会议,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对申请的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符合学科方向、是否直接支撑学科发展进行逐项评议、审查,逐项形成评议意见和审查结论。
2.学校组织专家组,审定学院提交的审查结论,确定审查结果。
3.审查工作事关教师切身利益和学院学科建设发展,以及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水平提升,请各学院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审查工作。
4.成果发明(设计)人没有学院依托的,按照成果所属学科大类列入相应学院开展审查。
五、审查时间安排
各学院2016年3月上旬前完成审查工作,3月9日前将评议审查意见表(附件2),评议审查会结论表(附件3)报至科技处。学校3月15日前完成审定工作。
六、审查结果运用
1.经过审查,符合学科方向,直接支撑学科建设发展的成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给予申请资助。不符合学科方向,不直接支撑学科建设发展的成果取消申请资助。
2.经审查,对存在不符合资助要求的成果,取消奖励资格,追回资助资金。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对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资助。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薛力猛 赵渭泳 联系电话:85583053
附件(科技处网页下载):
1.西安科技大学2015年度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审查项目表
2.西安科技大学2015年度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评议审查意见表
3.西安科技大学2015年度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评议审查会结论表
科技处
2016年1月7日
科技处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