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国家自然(社科)科学基金是我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渠道,对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通过强化组织工作提升基金申报质量和获准率,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积极申报,深度交流,精心组织,强化激励,增量提质。
二、工作要求
为确实做好2016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积极申报,学院组织评审,学校开展答辩的工作程序加强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提高申请书质量。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阶段,11月20日至12月16日,申报人根据指南,结合个人科研方向,明确申报项目的申请类别、申请代码,凝练申报项目名称,研究内容为进一步细化、完善申请书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学院评审阶段,12月17日至1月13日,申报人撰写申请书,在项目组内开展讨论和修改后提交学院,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专门会议(或分学科组评审会议)评审申报项目,提出修改意见,申报人按照学院评审修改意见完善申请书。
第三阶段,申报项目修改完善和校内答辩,1月16日至3月12日,鼓励学院开展学科讲座、专家咨询、分组评审等多种形式活动,加强与同行专家的深度交流和研讨,不断完善申请书内容。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和学院评审推荐情况,组织开展项目答辩,提高申报获准率。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16日前,申报人参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指南》确定申请项目类别和申请代码,凝练项目名称,学院登记汇总后将《2016年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科技处。
2016年1月14日之前,申报人向学院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2),学院评审工作结束后,将《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学院评审意见表》(附件2),《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学院评审意见表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科技处。
2016年3月5日,科技处根据学院推荐意见组织项目答辩。
未尽事宜,申报相关问题请联系科技处。
自然科学基金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国家社科基金联系人:李彩虹 联系电话:85583052
科技处
201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