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办事指南  科技成果池  科研基地  人才队伍  下载中心  研究院 
站内搜索
科研管理平台

关于申报2015年度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的通知
2015-10-30 17:20 科技处 

各相关单位:

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15年度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及科研人员,重点支持40岁以下,有一定研究基础或有较大科研潜能副高职及以下职称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资助范围

1. 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国际前沿,具有创新性并有望争取到高层次项目的基础研究。

2. 针对国民经济建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中一些亟待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的应用研究。

3. 符合国家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较好产业化前景、有望争取到高水平的重点或重大项目的高新技术研究。

4. 我校新增学科和未来几年拟增的博士、硕士学科。

5. 针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的经济学、管理学、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研究。

申请人可在资助范围内,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及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申请指南结合个人情况申报。

立足传统能源科研优势,积极拓展我校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研究方向,2015年度培育基金继续设立“新能源专项”,凡属于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方向的科研项目,均可申报。项目应立足西部,重点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就具体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不宜范围过大、内容空泛。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经过培育基金项目的研究和积累,有望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

2.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人文社科类项目申请人和新能源专项申请人可适当放宽至40岁。

3.已获得过校培育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相同研究内容已获得教育厅、科技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国家基金项目的不得再申报。

4.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两年,预期研究成果显著。

5.经费预算合理,申请研究经费0.51万元。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请人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

2.申请人所在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议和审核,按照项目评审分数排序择优签署意见后推荐到科技处,同时上报推荐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五份),《2015年度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汇总表附电子版),汇总表项目序号按项目得分降序排列。

3.科技处审核推荐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4.科技处依据各单位往年立项培育基金的中期检查、结题情况调整其2015年立项数量。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不受理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书。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51115日至16日,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201512-201711月。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基础研究科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人文社会科学科联系人:李彩虹   联系电话:85583052

   

                             科技处

                     20151028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培育基金申请书(2015版).doc已下载
附件【2.2015年度培育基金汇总表.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西安科技大学科技处
 电话:029-83858205 传真:029-83858205 E-mail:kjc@x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