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陕西省社科基金在促进陕西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引导、鼓励全省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学术、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5年度陕西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陕西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
二、申报学科
陕西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陕西省社科基金目前设立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新闻学与传播学、语言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等15个学科。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陕西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
3.申报成果应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4.申报成果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
5.同一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申报未获立项的成果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
(2)应用性研究成果;
(3)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译著;
(5)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交论文或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6)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7)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或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
(9)申报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四、申报办法
1.申报者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1)和《成果简介活页》(以下简称《活页》)(附件2),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提供2名同行专家推荐的书稿,A3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2.所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3份)、书稿(1套)及全部电子版。我校科技处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15年10月8-9日,地点为雁塔校区行政楼211。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报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报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科联系。
联系人:李彩虹
电 话:(029)85583052
科技处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