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安监总科技〔2012〕119号)精神,积极落实和推进省部共建工作,根据《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管理办法》(安监总科技〔2014〕128号)、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需求,紧紧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应急救援等重点行业(领域)科技重大问题,以转化、推广关键性实用安全技术装备为重点,以示范工程为典型,为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安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2015年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填写《2015年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
三、其他事项
1.凡被列入安全科技“四个一批”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纳入国家安全产业政策扶持范围,优先安排项目推广使用,优先纳入安全科技成果奖评审。
2.项目实施经费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
3.已纳入安全科技“四个一批”的项目不再申报。
4.请各单位于2015年5月18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连同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科技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