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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的通知
2015-01-22 16:52 科技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推荐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政治思想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者资格及推荐成果条件

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省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须是我省高

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本次优秀成果奖推荐条件:

1.申报下列成果奖的起止时间为:201211日至20141231日。(1)著作奖(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论文奖;(3)研究报告奖(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4)普及类成果奖(须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有关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群众反响等。

8.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非学术研究的著作,如教材和教辅材料、文学艺术类作品;

2)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论文类无公开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或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5)不属于本奖励范围和时限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凡推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两份(不再退回),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套资料(原件审核后可退回)。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

4.推荐高校要对推荐的成果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核:(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5.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并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一式6份(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可退回)。

(四)申报受理要求

1.请有意申报者认真填写《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统计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523日(周二)前将此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处工作人员会在1日内给予收到报名信息确认反馈。

2.由于省上报送时间安排较紧,无太多时间修改完善,申报人应严格对照申报资格、成果条件及材料要求充分做好申报准备。申报人于2015225日(周三)集中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

1.请有意申报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及相关申请表,按照通知中规范程序和申报要求,同时下载查阅《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2.要分清二个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参评成果时间范围是2011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的成果;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推荐成果时间范围是201211日至20141231日期间的成果。

3.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遴选,将在2013年度、2015年度两届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基础上遴选,原则上推荐二等奖以上的优秀成果申报参评。

4.曾获得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优秀成果,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111日至20131231日申报条件的获奖成果(见附件3《我校获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清单》),申报人于201523日(周二)前向我处反馈意见,是否同意申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5.凡同意申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人,可于201531日后,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提前按照教育部申报通知要求,做好纸质材料准备。省教育厅遴选后,我校会及时告知申报人。申报人于2015316日(周一)集中将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相应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科联系。

联系人:李彩虹         

联系电话:85583051     

电子邮箱:21430505@qq.com

 

附件: 1.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

2.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统计报名表

           3.我校获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清单

 

                                           科技处

                                      2015121

 

附件【3.我校获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1.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doc已下载
附件【2.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统计报名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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