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知,2015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可以申报陕西省地方标准:
(一)农业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安全、检验、包装、储运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等要求;
(二)工业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安全、卫生要求;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本省需要发展或者控制的产品以及优势特色产品的质量要求;
(三)服务业的技术、质量、等级、安全、卫生、评估等要求;
(四)建设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中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及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设计和应用等要求;
(五)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能减排的技术要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安全、卫生、评估和技术要求;
(六)对需要修订的或标龄超过5年的地方标准,可申报修订;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制定地方标准的。
二、申报要求
(一)陕西省地方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审批、编号和发布。请按照地方标准申报的范围、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和相关实验验证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加强申报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评估。认真填写《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1)。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与在研科研项目同步研制的项目,有科研成果支撑的项目,能够提升全省“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属于全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陕西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行动纲要(2014—2020年)》中确定的重点领域的项目,优先推荐。
(三)加强标准化储备人才的培养。要通过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研制,加强标准化储备人才的培养。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应成立项目工作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项目工作组成员中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得低于50%。
三、申报材料报送说明
请于2015年2月1日,将项目申报文件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发送至23570017@qq.com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科技处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