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14年度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校在岗的教师及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博士毕业、40岁以下,有一定研究基础或有较大科研潜力的科研人员,正高职称人员原则上不予资助。
二、申请指南
申请指南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及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申请指南。
2014年度,我校立足传统能源科研优势,为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研究方向,特设立“新能源专项”。凡属于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方向的科研项目,均可申报。项目应立足西部,重点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就具体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不宜范围过大、内容空泛。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经过培育基金项目的研究和积累,有望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
2、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两年,预期研究成果显著。
3、经费预算合理,申请研究经费在0.4~0.6万元之间。
四、申报要求
凡申请科研培育基金的个人需填写并打印《西安科技大学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版)》(附件1)一式五份。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右上角“项目类型”栏注明:人文社科、自然科学或新能源专项。
学院填写《2014年度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汇总表附电子版),所需表格均可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申请书统一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基础研究科,不受理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书。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说明
1、2014年度培育基金的立项将参考往年结题与中期检查情况,对结题工作不好的单位,将缩减立项名额。
2、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第二条中各类计划的申报指南,凝练科研方向,科研培育基金不支持教改类项目。
3、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2014年12月-2016年11月。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基础研究科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人文社会科学科联系人:李彩虹 联系电话:85583051
科技处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