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文件已下发,组织进行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
3、成果登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7月28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并于7月28日前将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成果登记费(成果登记费=项目的完成人人数×35元/人),交至科技处成果科,具体注意事项可见附件。
4、申报截止时间
(1) 2014年7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7日。
(2)申报项目书面材料(3套,其中1套原件)请于2014年8月2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5、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一定项目评审费(含直报项目),与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材料一并上交科技处。
联系人:薛力猛、赵渭泳 联系电话:85583053
科技处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