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实施方案》和《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为做好2015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被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月以后出生);
5.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有关要求
1.重点推荐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青年科技人才,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骨干优先推荐。
2. 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实行限额推荐。
四、申报流程
1.申请人认真填写《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附件1)。
2.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内部评选工作,并从申请人的政治思想、综合素质、业务基础及科研态度、能力、水平等方面撰写推荐意见(附件2)。
3.各单位6月27日以前完成评审,根据内部推荐结果填写《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4年7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科技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报材料进行校内评审,并根据限定名额数量择优推荐。
纸质材料按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顺序排列,使用文件夹或燕尾夹等整齐固定,无需装订。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科技处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