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征集高校可转化科技成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填写好的《高校可转化科技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于6月8日前交科技处成果科。望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好此项工作。
科技处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