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届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煤协会人事[2014]32号)文件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专业设置
第三届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共设煤田地质、规划与咨询、矿山建设、井工开采、机械、电气、信息化、通风与瓦斯煤尘防治、防治水、防灭火、防冲击地压、防热害、煤矿职业病防治、爆破技术与器材、露天开采、非常规天然气、选煤、煤化工、矿山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矿区运输、矿区电厂、质量与标准、教育培训、法律、煤炭市场营销、经济与管理等28个专业委员会。
二、委员推荐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取得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技术专家;
(2)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5-45岁的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矿)主要技术负责人;
(3)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三、推荐方式
1.由学校统一组织推荐工作。请各学院(单位)组织推荐人选填写《第三届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人选推荐表》(附件1),学院汇总本单位汇总(附件2),连同推荐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一并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2. 第二届委员可继续推荐(附3),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推荐他人。
3.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协会研究认定后,将统一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
四、材料报送时间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务于2014年4月20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赵渭泳 刘畅 戴开文
联系电话:85583053 85583052
科技处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