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推荐国家和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通知》(陕科政发〔2014〕51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2014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与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同步进行,陕西省将评选产生省级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并择优推荐参评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我校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名额不超过5人。
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申报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省科技厅将根据有关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遴选,确定最终入选对象和推荐人选。
4.有申报意向者可在2014年4月10日前与科技处基础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附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样表)
科技处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