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学会计算机通讯专业委员会(2008中煤学计字第2号)文件精神,计算机通讯专业委员会受中国煤炭学会委托,拟于2008年开展"煤炭信息化项目鉴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评审项目的范围及标准
1、成果鉴定、评审范围:涉及煤炭行业信息化的重要应用科技成果,包括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自行或合作研发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应用软件、信息产品等。
2、成果鉴定、评审条件:申请信息化应用技术成果鉴定、评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⑴ 技术可靠并有明显的创造性;
⑵ 性能指标在国内或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⑶ 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⑷ 经工业性试验并达到项目予设的技术经济指标和科技水平,实践证明能应用;
⑸ 对本行业科技进步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申请鉴定、评审的程序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信息化科技成果,需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审)申请表》、申请鉴定、评审单位应将鉴定、评审申请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意见;
3、请拟申报2008年第一批项目鉴定、评审的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材料,于2008年3月20日前报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肖阳,电话:85583053
2008年1月28日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