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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4-12 15:45 科技处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陕西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陕教技〔201311,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开展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此次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要在注重提升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围绕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聚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五新”战略布局,围绕我省“追赶超越”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决策咨询。

二、申报原则和限额

1. 原则:按照《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6号),要求各高校根据学校自身的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和研究优势,认真组织论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机构申报参评。

2. 限额:每所高校限报1个。

三、申报条件

1. 研究特色鲜明。在本研究领域具有显著的特色和良好的基础与优势,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依托,提倡并鼓励交叉学科、跨学科申报。

2. 科研基础较好。学校现有成立1年以上的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鼓励与校外相关单位共建基地,开展合作研究;已建有各类高水平专题数据库、研究案例库的机构可优先申报。

3. 队伍结构合理。机构负责人学术造诣高、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申报机构在所研究领域已有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和成果积累,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多方需要。

4. 政策保障到位。学校有支持基地发展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能够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提供经费保障;依托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拥有专职文科科研管理人员。

5.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批准在建的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基地原则上不参加申报,其现有基地的负责人不能作为新申报基地的负责人参加申报。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7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A4版、按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印制、胶装装订、不超过50页)一式7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

2.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并于515日(星期二)1700将本次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材料报送至校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彩虹;  电话:85583052

       

科技处

2018411

附件【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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