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按照历年情况,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充分准备时间,科学规范有序做好专项项目申报各项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将我校2018年度专项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项目类别
1.申报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
2.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3.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申请2018年度专项项目。
4.项目类别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资助经费为人文社科专项1万元、自然科学专项2万元。
5.专项项目预期成果目标最低要求为:核心期刊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
二、申报安排与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参考历年“资助重点”,结合个人学术研究专长,即日开展线下申报准备。
2.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为“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系统开启后(另行提醒各单位),即可进行网上申报操作。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密码不变。
3.10月9日前,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申请书,经学院(部)审核后,从系统打印申报书一式2份交至所在学院(部)或申报项目学科门类归属学院(部)。
4.10月11日前,各学院(部)审核申报项目,召开教授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百分制)、排序。学院(部)进行公示,同时将申请书、评审总结(附件2)及评审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学校科技处。指导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
5.学校科技处根据专项项目推荐办法最终确定各单位合规项目申报数量。通过年度平均资助率、各单位合规项目申报数、教育厅项目结题情况、上一年度获省部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数等情况确定各单位指导性推荐项目指标。
6.10月13日前,学校召开评审会,评审各学院(部)推荐项目,确定学校推荐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7.10月16日前,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以学院(部)上交推荐项目申请书至科技处。
8.省教育厅正式申报通知下达后,关于专项项目申报事宜如有变化,将另行补充通知调整,请各单位密切关注。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吕涛 联系电话:85583767
人文社会科学科 联系人:李彩虹 联系电话:85583052
科技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