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计划批准结果已经公布,现将专项项目责任书及重点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合同书签订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内容
1.2017年获准立项的专项项目,负责人与学院、学校签订责任书;
2.2017年获准立项的重点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省教育厅签订合同书。
二、签订要求
负责人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批准清单(附件1)内容为准,按责任书(或合同书)规定格式填写,不可擅自改动,务必保证内容与清单要求一致。
责任书单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经学院审核无误后,盖学院公章并统一报送科技处。
合同书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由负责人直接报送科技处。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责任书及合同书于2017年9月20日报送至行政楼211室。
科技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