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7年度,我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其中年度项目2项、单列项目1项。2018年度,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继续坚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深度交流、强化激励、增量提质”24字工作方针。通过加强组织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获批率。现将申报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为确保申报工作进度落实和申报质量不断提升,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划分为五个阶段。
1.学院动员阶段(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27日):各学院(部)总结本单位近三年以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找新的突破点和增长点,明确下一步的努力方向;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发挥学院(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引导、重点摸底、分类指导,在基金项目申报整个过程中强化动态督导。
2.个人申报阶段(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申报人根据国家社科基金历年立项情况和课题指南,聚焦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结合个人学术研究特长,鼓励跨学科交叉融合,组建优势互补的科研团队,力求创新和亮点进行科学选题,凝练申报项目名称,明确项目申请类别、申请代码,丰富项目研究内容,撰写基金项目申报书,并通过在项目组内开展交流研讨不断修改基金项目申报书。
3.学院把关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27日):申报人提交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至学院(部)。学院(部)开展专题讲座、专家咨询、分组评审等多种形式的研讨活动,鼓励对外邀请校外专家,加强与同行专家的深度交流,指导申报人进一步修改基金项目申报书。
4.学校评审阶段(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7日):学校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申报通知公告,发布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申报人根据通知公告和课题指南微调项目材料。学校组织召开校级答辩评审会,现场反馈指导性意见或建议。申报人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进一步完善基金项目申报书。
5.学校推荐阶段(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2月20日):申报人提交完善的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学校组织召开校级推荐评审会,审查申报人对校级答辩评审会中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采纳情况,检验基金项目申报书质量,最终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名单。未入围推荐的项目可转为申请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二、时间要求
1.2017年9月27日前,各学院(部)报送本单位《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实施方案》至学校科技处。
2.2017年11月30日前,申报人向学院(部)报送申报项目名称、申请类别、申请代码等信息;学院(部)登记汇总报送《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至学校科技处。
3.2017年12月27日前,申报人向学院(部)提交基金项目申报书第一稿。学院(部)评审工作结束后,报送《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院(部)评审意见表》(附件2)和《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院(部)评审汇总表》(附件3)至学校科技处。
4.2018年1月17日前,申报人向学校提交基金项目申报书第二稿。项目申报人根据学校发布的2018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根据校级评审会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做好寒假期间修改基金项目申报书的准备。
5.2018年2月20日前,申报人向学校提交基金项目申报书第三稿。学校组织召开审查推荐会议,根据限项指标,择优确定推荐上报基金项目名单。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按照通知规定的阶段步骤,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争取实现基金项目申报与获批的新突破。
2.各学院(部)关于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低申报指标数为:马克思主义学院5项、管理学院5项、人文与外国语学院5项、艺术学院3项、体育部2项,其他单位不作指标要求。
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或教育学单列项目因不存在限项申报,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同步准备,及时关注国家社科基金单列项目申报通知的发布。
4.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的把关指导与合理分流。对于不存在限项申报的项目类别,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动态督导。
5.建立学校科技处、二级学院(部)、申报人员的三维动态沟通机制,形成最大工作合力,确保基金项目申报过程规范稳步开展,着力提升2018年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获批率。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科。
联系人:李彩虹 电话:85583052
科技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