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激发高校科研活力、提高研究质量,加强全省高校科研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省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研究、咨询、指导作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追赶超越,省教育厅决定对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专家信息库进行调整补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中省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范标准。
2.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学风严谨,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3.具有长期人文社科研究工作经历和较高学术造诣,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具有正高级职称(本科高校)或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高职院校)。
5.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并愿予以保障,能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6.身体健康,能保证相关工作必需的时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7.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1)国家级人文社科成果奖主持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
(2)长期从事人文社科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
二、推荐名额
“985、211”高校每校20人,省属高水平大学每校15人,其他本科每校10人;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每校5人,其他高职每校3人(其中含省外专家比例为30%)。
学校根据规定推荐名额和各单位推荐情况综合考虑最终确定推荐上报专家人选。
三、推荐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遴选,确保人选质量,同时确保推荐人选情况真实性及信息准确有效。
2.请推荐专家人选用Exce格式填写《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简称《推荐汇总表》)(附件1),用“仿宋_GB2312”字体、小四号字填写《陕西高校人文社科工作专家推荐详表》(简称《推荐详表》)(附件2),提交上述二者电子版及《推荐详表》纸质版一式2份。
3.各单位汇总推荐专家人选材料,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科。《推荐汇总表》纸质版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彩虹 电 话:85583052
科技处
2017年4月27日